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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兼論腦中風防治指引之修訂

作者:趙雅琴 (高醫附設醫院 神經科)

台灣腦中風防治指引自2008年出版第二版,迄今已超過四年,期間有許多新的文獻資料出版;學會指引制定總召胡漢華教授認為此舊指引已有進行更新之必要;故決定目前先針對醫師在急診室最常面臨且迫切需處理的項目“靜脈血栓溶解劑治療急性缺血性腦中風”此項準則進行修訂。

雖然由靜脈注射血栓溶解劑(rt-PA)治療急性腦梗塞已是世界各國的共識。然而歐美日各國對此藥的使用規範卻不同調。例如歐盟已開放至4.5小時內使用但年齡仍限18-80歲,美國無年齡上限,但美國FDA今年並未通過延長時間窗的使用許可證。至於日本核定的使用劑量則為0.6mg/kg。有鑑於時間及年齡的限制是最常遇到問題,學會首先針對此兩點召開共識會議,並提出初步意見放置於近期學會網站上供大家參考,同時誠心期盼各界能踴躍提出指教,以利後續準則的修訂。有關血栓溶解劑治療其他項目的意見之後也會陸續放置於會訊中。由於目前大部分的證據都較缺乏本土資料,學會希望以一客觀公正的立場作呈述;而使醫病雙方都能在病患安全、效益及台灣藥品使用規範中取得一最大利益的平衡點。

此期感謝李宗海教授對於他多次代表台灣參加國際及兩岸會議所提出之心得及建議。在目前競爭激烈的國際環境下,希望大家都能放眼世界,放寬心胸,一起合作,共同來為台灣的將來打拼。

目前心房顫動歐美許多藥廠競相推出新藥,因此在腦中風防治上,這也是近年來熱門的議題。感謝曾美君教授的大作,讓我們對於美國的CHADS2及歐洲的CHA2DS2-VASc其背景及來龍去脈有較深入的了解。相信這對於大部分繁忙及無暇閱讀較早醫學文獻的臨床醫師而言,有很大的幫助。

近年來許多醫護及相關研究人員,在從事臨床研究之初,光是要取得人體試驗委員會(IRB)的同意書,相信就要經過漫漫長路。尤其在個資法及人體法陸續通過之後,如何避免“誤蹈法網”,應該變成相關人員的基本知識。感謝尹居浩主任以其實務經驗,提供如此詳實的資訊。

最後兩篇是真實且血汗交織的文章,分別由兩家指標型區域醫院(台南新樓及彰化秀傳)的謝鎮陽醫師及張偉倫醫師所提供。謝謝兩位醫師的心聲及建議,相信許多人看了都心有戚戚焉。也希望大家能共同思索解決之道,尤其是決策制定者。在現今台灣醫療環境日益困窘的情況下,很多問題應不是靠評鑑就能解決的。若是評鑑制度變成壓垮血汗醫護的最後一根稻草,豈非醫病雙輸?

 

對於此文章如有任何問題或指教,歡迎來信至學會,編輯部後續會將您的意見刊載在下一期會訊!